根据专利法的规定,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。同时,根据专利法和国际条约的规定,专利需符合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这三性的特点方能被授予专用权。
所以,从理论上讲,只要符合法律要件的规定,网页设计师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。
实践中,也不乏这样的案例。谷歌主页设计专利申请获美专利局批准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。
据美国科技博客网站Valleywag报道,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周二(2009年9月1日)正式批准了谷歌对其主页设计的专利申请。该专利主要强调谷歌搜索服务主页设计的简洁性。目前还不清楚谷歌获得此项专利后,是否会禁止其他搜索引擎主页使用“简洁性”外观设计。

谷歌主页设计
谷歌于2004年初向USPTO提交了其搜索主页简洁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,并于2006年初步通过了USPTO的审批程序,但直到本周二才正式收到 USPTO颁发的专利证书。相应文档显示,谷歌所申请的这项专利主要涉及其搜索主页图形用户界面,但“Google”一词以虚线形式出现,表明该标识并不是谷歌所申请这项专利的组成部分。
换句话说,谷歌这项专利的权限包括:搜索框位于页面中间、搜索框下部有两个较大按钮、搜索框上部有数个不同服务的链接。谷歌2004年提出这项申请后,已把搜索框上部数个不同服务的链接移至页面左上部。但谷歌已在专利申请书中表示,局部调整并不会影响这项专利的基本原则。

Valleywag 表示,目前还不清楚谷歌获得此项专利后,是否会禁止其他搜索引擎主页使用“简洁性”外观设计。以雅虎搜索为例,该搜索引擎主页也非常简洁。除个别地方有所差异外,雅虎搜索主页同谷歌搜索主页都强调其简洁性,且都使用了白色背景。与谷歌搜索主页不同,微软新型搜索引擎Bing(中文名称“必应”)的主页设计使用大量图片作为背景图。
Valleywag认为,今后谷歌不大可能起诉雅虎、微软搜索主页侵犯其专利;但对于其他搜索技术创业公司而言,他们今后在推出新型搜索引擎时,其主页设计很有可能因涉嫌抄袭谷歌主页创意而被起诉。